转眼间,消费税已落实了6个月。踏入10月,正是企业、商家们可开始申请索回呆账减免(Bad Debt Relief)的时候。 不管要不要索回这项减免,以下细节都得多加注意,稍不留心,动辄数以千计的已付税款可能就付诸东流了… Q:到底什么情况下,商家可以索回呆账减免? A:根据法令第58(1)条文,任何应课税或已停止课税的人士,可以在以下两大情况下,针对特定课税供应的已付全额或部分税款,向大马皇家关税局总监申索呆账减免 : – (a)从供应日期算起的6个月后,你还没有收到来自客户(即债务人)的全部或部分付款,或者你的客户在6个月限期届满前已破产; 以及 – (b)你已做出充 分努力来追讨这笔债务。 […]